公 告
祖国一片红(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国军)曾于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参与第三届《中国影视歌曲》歌手大赛活动招商工作,于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暂停工作。
现公告如下:
一. 祖国一片红(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徐国军以及其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未经赛事承办单位北京地中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赛事组委会审核通过对外发布的信息及签署的与赛事相关的协议,均属无效,北京地中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赛事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祖国一片红(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徐国军以及其公司其他相关人员签署的与赛事无关的协议,北京地中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赛事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影视歌曲》歌手大赛组织委员会
北京地中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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